是很多心脏病人的救命药,但如果用法不当,不仅不能止住发作的心绞痛,还可能引起其他症状。保证正确使用该药,建议做到以下7点。
1.舌下含服。心绞痛急性发作时,患者应立即舌下含服片。舌下毛细血管丰富,药物能迅速吸收入血,1~2分钟心绞痛即可缓解,作用持续时间一般为10~30分钟。如果先嚼碎后再压在舌下含着,见效会更快些。吞服相对吸收慢、效果差。
2.采用坐位。服用片时以坐姿为好,直立服用可出现头晕、低血压,甚至晕厥;躺着用药会因回心血量增加而加重心脏负担,影响药效。老年人或初次服药的患者若坐着服用后有头昏头痛的感觉,平卧休息或对症处理,可很快恢复正常。
3.小剂量起始。初次含服片时应从小剂量开始,一般为0.25~0.5 毫克(半片~1片)。
4.连续含服最多3次。出现急性心绞痛时,立即舌下含1片,若不见效或疗效不明显,可隔5分钟后再含1次,最多可连服3次。若疼痛仍不缓解且伴大汗、面色苍白、四肢发冷等症状时,极可能是急性心肌梗死发作,应立即就医。
4.短效长效互补。心绞痛单次发作时,可作为急救药使用。但如果心绞痛反复发作,就需要在含服的同时加用中长效硝酸酯类药物,以维持长期疗效,防止心绞痛复发。中长效类药有硝酸异山梨酯、单硝酸异山梨酯相关制剂,一般药效能持续4~8小时。
5.存放得当。挥发性强,遇光药性不稳定,应存放在遮光的棕色玻璃瓶内,密封保存,并放在阴凉处(不超过20℃)。
6.不要放在贴身口袋。心绞痛患者携带外出时,应注意避免放在贴身的衣服兜里。人的体温一般在36℃以上,会受体温影响而分解。
7.注意有效期。若保存得当,有效期一般为1~2 年。若患者反复打开瓶盖取药,药物受温度、湿度及光线影响,有效期可能只有3~6月。因此,每次取药时应快开、快盖,并拧紧盖。正常的患者服用后会感觉辣涩、头胀、面红等,若已失效,就不会有上述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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