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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亢病因包括弥漫性毒性甲状腺肿(也称Graves病),炎性甲亢(亚急性甲状腺炎、无痛性甲状腺炎、产后甲状腺炎和桥本甲亢)、药物致甲亢(左甲状腺素钠和碘致甲亢)、hCG相关性甲亢(妊娠呕吐性暂时性甲亢)、和垂体TSH瘤甲亢。
临床上80%以上甲亢是Graves病引起的,Graves病是甲状腺自身免疫病,患者的淋巴细胞产生了刺激甲状腺的免疫球蛋白-TSI,临床上我们测定的TSI为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TRAb。
Graves病的病因目前并不清楚,可能和发热、睡眠不足、精神压力大等因素有关,但临床上绝大多数患者并不能找到发病的病因。Graves病常常合并其他自身免疫病,如白癜风、脱发、1型糖尿病等。
甲状腺激素是促进新陈代谢,促进机体氧化还原反应,代谢亢进需要机体增加进食;胃肠活动增强,出现便次增多;虽然进食增多,但氧化反应增强,机体能量消耗增多,患者表现体重减少;产热增多表现怕热出汗,个别患者出现低热;甲状腺激素增多刺激交感神经兴奋,临床表现心悸、心动过速,失眠,情绪易激动、甚至焦虑。
体格检查发现患者的甲状腺肿大(轻度到重度肿大),老年患者甲状腺肿大常常不明显,甲状腺质地软或中等,重症患者用听诊器可以听到全期的血管杂音,严重甲亢甚至用手触摸有震颤。甲亢患者的心率多数增快,安静时心率常常超过90次/分,老年患者可以表现快速房颤。甲亢患者皮肤潮热,手细颤,不少患者还表现眼睑水肿、睑裂增宽,双眼少瞬目,球结膜充血水肿。严重患者可以表现突眼、眼球活动受限,甚至眼睑闭合不全。
一些较严重的甲亢患者表现下肢胫(胫骨)前黏液性水肿,胫骨前皮肤增粗、变厚、粗糙,呈橘皮状,汗毛增粗,类似象皮腿,治疗颇为困难。
甲状腺激素是促进新陈代谢,促进机体氧化还原反应,代谢亢进需要机体增加进食;胃肠活动增强,出现便次增多;虽然进食增多,但氧化反应增强,机体能量消耗增多,患者表现体重减少;产热增多表现怕热出汗,个别患者出现低热;甲状腺激素增多刺激交感神经兴奋,临床表现心悸、心动过速,失眠,情绪易激动、甚至焦虑。
临床上还有一些炎性甲亢(或称破坏性甲亢),是由于甲状腺炎性反应导致甲状腺滤泡细胞膜通透性发生改变,滤胞细胞中大量甲状腺激素释放入血,引起血液中甲状腺激素明显升高和TSH下降,临床表现和生化检查酷似甲亢。炎性甲亢包括亚急性甲状腺炎甲亢期、无痛性甲状腺炎的甲亢期、产后甲状腺炎的甲亢期和碘致甲亢2型。鉴别Graves病和炎性甲亢十分重要,因为前者需要积极治疗,后者不需治疗。两者最大的区别是甲状腺摄131I率检查,前者甲状腺摄131I率是升高或正常的,后者是被抑制的;此外前者的TRAb是阳性,后者是阴性的;前者合并甲状腺相关性眼病,后者不合并甲状腺相关性眼病。
甲亢多发生在育龄的女性,所以临床上经常遇到一些甲亢合并妊娠的患者,由于抗甲状腺药物对胎儿有致畸作用,所以需要和医生根据病情共同讨论,决定胎儿的留或舍。妊娠甲亢患者是放射碘治疗的禁忌证,需要继续妊娠的甲亢患者多数采用药物治疗,尽量采用最小有效剂量,治疗中尽量不要同时加用甲状腺激素,每1~3个月需要测定游离T4(FT4)、游离T3(FT3)和TSH,而不是总T4和总T3。治疗中需要将游离T4维持在正常值的上限。
抗甲状腺药物有两种——咪唑类和硫氧嘧啶类,代表药物分别为甲巯咪唑(又称“他巴唑”)和丙基硫氧嘧啶(又称“丙嘧”)。
药物治疗适合甲亢孕妇、儿童、甲状腺轻度肿大的患者,治疗一般需要1~2年,治疗中需要根据甲状腺功能情况增减药物剂量。药物治疗有一些副作用,包括粒细胞减少、药物过敏、肝功能受损、关节疼痛和血管炎,药物治疗初期需要严密监测药物的副作用,尤其是粒细胞缺乏,需要告诫患者一旦出现发热和/或咽痛,需要立即检查粒细胞以便明确是否出现粒细胞缺乏,一旦出现。立即停药急诊。药物治疗另一个缺点是停药后复发率高。
放射碘治疗和手术治疗都属于破坏性治疗,甲亢不容易复发。放射碘适合甲状腺中度肿大或甲亢复发的患者,医生根据患者甲状腺对放射碘的摄取率计算每个患者需要的放射剂量。放射碘对孕妇和哺乳妇女是绝对禁忌证。由于放射碘的作用有一个延迟作用,随着时间随诊,甲减发生率每年3%~5%。放射碘治疗不适合有甲状腺眼病的甲亢患者,因为治疗后眼病可能会加剧。
手术治疗适合那些甲状腺肿大显著,或高度怀疑甲状腺恶性肿瘤的,或甲状腺肿大有压迫气管引起呼吸困难者。手术前需要用药物将甲状腺功能控制在正常范围,术前还需要口服复方碘溶液做术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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