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老百姓是如何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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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今时代,我们都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维权”一词更是在2000年左右,才出现的特有新词,并已成为一种为公众利益及个人权利进行诉讼的文化。由此联想到古代,那时的老百姓是如何维权的呢?古代的“维权”,通常称为“喊冤”。击登闻鼓、拦驾喊冤、临刑喊冤,是古代“喊冤”的三种方式。

  击登闻鼓,这是百姓击鼓喊冤的一种方式。在皇宫的左侧放置一大鼓,有冤者(往往是蒙冤被押犯的家属)可击鼓喊冤,由官员加以记录上奏。这种制度起于汉朝,而且为以后历代所效法,并不断完善。如宋代设登闻鼓院,专门受理百姓申告冤枉。明、清都设有登闻鼓院,并且规定,如果百姓击鼓申冤被认为的确是冤案,则由通政司奏请昭雪。否则,就认为越级上诉,由通政司送刑部加一等治罪。

  拦驾喊冤一般是喊冤者手举状纸,跪在皇帝、大臣或者官员车驾、轿子所经过的路上,拦驾喊冤,希望能够除恶扶善,平反昭雪。但是,由于官吏贪赃枉法者居多,因此,大多数官吏不问冤情虚实,一律先按“冲突仪仗罪”责打数十大板,对于不实者更是加重处罚。

  临刑喊冤是指被执行死刑的人在临刑时喊冤,以求监斩官明查申冤。但这种喊冤,在君主专制社会大多不被监斩官所理会。结局就如我们通常在电视里看到的,喊冤的话语刚说完,行刑人的刀就落下来了。当然,也有“刀下留人”的时候。

  除了上述三种喊冤方式之外,百姓叫冤的方式还有很多,只不过其他的喊冤方式都只是个别的适用,并没有在民间普及开来,也没有在后世广为流传。采用这三种喊冤方式有多少冤案能平凡呢?我们不得而知,只是从那些现代编的古代电视剧中感觉到,除非遇到开明的帝王或者像包拯、海瑞这样的清官,否则想平反冤案真是难于上青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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