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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由于文字不够用,且不统一,因此有些字的使用因地区不同而有异。有些字有音而无本字,使用时只好用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替代。后来,古人在写作的过程中为了避讳某些字,也使用其他字加以代替。还有,古代印刷术不发达,古籍在传抄的过程中也易出错,后来的人为了崇奉经典,也将错就错,种种原因造成了文言文中很多的通假现象。
通假字是中国古书的用字现象之一,通假就是通用、借代,即用读音相同或者相近的字代替本字。有人认为部分通假字就是古人所写的白字(别字)。事实上,第一个写通假字的人可以说是写的白字,但是后人纷纷效仿,也就积非成是了。
通假字所代替的那个字我们把它叫做本字,临时代替的字是通假字。如共其乏困(《烛之武退秦师》),共通供,其中供是本字。将帅二三子夫妇以蕃(《勾践灭吴》),帅同率,率是本字等等。
音同音近是通假的必备条件。所谓音同音近,指的是上古音。相同,指声母和韵部相同;相近,是指声母相同、韵部相近,或韵部相同、声母相近,或声母相近、韵部也相近。例如:失其所与,不知(《烛之武退秦师》),知通智,令壮者无取老妇(《勾践灭吴》),取通娶,声母和韵部都相同;少益耆食(《触龙说赵太后》),耆通嗜,则韵部相同,声母不同。
我们在阅读文言文时,关于通假字的读音应读以本字的今音。通假字虽在当时是音同或音近,但因语言发生变化,二者今音有的已不同,对不同的要读以本字的今音。如秦伯说,与郑人盟(《烛之武退秦师》),说通悦,那么我们在朗读时应该读本字悦(音yuè)。(本文选自《语文报·高一版》)
在文言文的学习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对通假字的辨识。音同音近原则是我们辨识通假字的一个重要原则,另外还必须确有其证。就是说,要断定某字是某字的通假字,不仅在这里如此,在其他地方也应有同样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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