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历史:八九十年代的人贩子有多猖狂? - 拐卖冷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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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和我一样出生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那你一定听到过许多有关人贩子的恐怖都市传说。

      像什么人贩子会用烟头把拐来的小孩烫伤,然后让他们出去要饭,要不来就会挨打。

      还有什么人贩子会砍掉拐来小孩的胳膊和舌头,然后把鸡毛插进小孩的伤口里,把他们变成所谓的“鸡人”。

      当然,这个“鸡人”其实是香港作家深雪虚构的

      而且,据说人贩子还都会“拍花子”,只要他们用手在你的头上一摸,你就会迷迷糊糊地跟着他们走了。

      “一拍就听话”的拍花子,也是一种误传

      因而,在我们小的时候,人贩子这东西就是一种童年阴影般的存在。

      那时候谁要是调皮了,父母就会吓唬他:“再闹,就把你卖给人贩子!”

      但相信我,80、90年代那些真实的人贩子,绝对要比你听到过的所有传言和都市传说还要恐怖。

      1. 狂徒,残暴,毫无人性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80、90年代的人贩子,那就是:

      猖 狂

      在那个年代,人贩子们仿佛没有一丁点儿对犯罪的畏惧。

      他们在光天化日之下拐卖,甚至强抢妇女和儿童的案例屡见不鲜,并且手段极其残忍。

      在湖北襄樊的一条大街上,一辆面包车拦住了一位骑车回家的16岁女孩,从车上下来两个人,不由分说便将女孩绑走,两天之后便把她卖到了山东。

      就像1994年的电影《复活的罪恶》开头那段所表现的那样

      在西安灞桥的一家院子里,一名12岁的女孩正在照看一位3岁的男孩。就在这时,两名人贩子破门而入,其中一个朝着女孩的后脑勺连砍三刀,另一个则抱起男孩扬长而去。

      与当时的强抢女幼相呼应,婴儿盗窃也极度泛滥。

      这种盗窃可能会发生在任何地方:在大街上,在托儿所,在妇产医院的产房,甚至是在每一个老百姓自己的家里。

      1988年这年,仅在四川达县这一个地区,就发生了4起蒙面入室抢婴案件。

      当然,在80、90年代,入室抢劫本身就比较猖獗,严打了好多次

      抢劫者们会趁夜色翻进老百姓的家,先将石灰洒在那些熟睡父母的脸上,然后便掳走他们不到一岁的小孩(基本都是男孩),并以两三千元的价格把孩子卖到外省。

      而除了敢抢敢偷,当时的人贩子还极其敢骗。

      1986年12月,中江县有四个人贩子在私刻了“四川省公安局”,“四川省人事局”等公章并伪造了介绍信后,前往当地的中兴乡,自称前来侦破诈骗案的公职人员,并说需要一名女青年来协助他们。

      结果中兴乡的妇女主任信以为真,立刻把一位21岁的刘姓少女介绍给他们,然后四人转手就把少女以4500元的价格卖到了内蒙古。

      而比上述罪行更令人震惊的,则是当时人贩子的规模与构成。

      翻看那些80、90年代有关“打拐”的报告,你会发现许多被称为“大兵团”的人贩子团体。

      这些团体的人数大多在四五十人,甚至100人以上,他们中有男有女,分工明确,有人负责拐骗,有人负责运输,有人负责贩卖。

      有些“大兵团”甚至还有自己专门的纪律与黑话。

      
      现把一个拐卖妇女团伙的暗语摘录如下:

      〔黄货〕指未婚少女。
      〔白货〕指巳婚妇女。
      〔暗货〕指骗来的女人。
      〔明货〕指在家中生气、遭难等出走后被拐来的女人。
      〔飞货〕指经过预谋合伙进行骗婚的女人。
      〔红货〕指受害妇女。
      〔高脚骡子〕指1.70米以上的受害妇女。
      〔南路货〕指云南、贵州、广西,湖南、湖北等地的女人。
      〔西路货〕指四川、青海、陕西、山西、甘肃、宁夏等 地的女人。
      〔本地货〕本地的女人。
      〔外地货〕外地的女人。
      〔匹、头、张〕数量单位。如一张皮子,意思就是一个女人。
      〔斤、两〕计算年龄用的。如一斤八两,意思就是18岁。
      〔引子〕专门骗挂女人的人。
      〔运货员〕专门在路上运送受害妇女的人。


      * 选自《人口黑市纪实》

      而组成这些团伙的犯罪者,也不仅仅只是流氓和惯犯,而是覆盖到了当时全社会的各个阶层。

      比如80年代中期,在江苏徐州,有一个由40多名出租车司机所组成的“大兵团”,一共绑架和拐卖了102名妇女。

      而在广西百色,一个管煤矿的副矿长,伙同他的煤矿工人和一些流窜犯,以当地东方红旅社的一个房间为据点,卖出了17个被拐来的妇女与儿童。

      有工人勾结小学老师一起贩卖妇女,也有大学生和知识分子在回乡后靠拐卖“二次创业”,甚至连个别的警察和村干部,都掺和进了这笔肮脏的生意当中。

      《人口黑市纪实》里就写道,当时有个“x县范张楼村”,全村有46人参与拐卖,村长和书记带头交易妇女和儿童,生生把这地方给打造成了“拐卖专业村”。

      不过,虽然这些犯罪分子在贩卖人口之前,所从事的职业各不相同,但一旦他们开始干拐子这一行,就基本上都立刻泯灭掉了自己的人性。

      对于那些拐来的少女,人贩子会把他们拿到窝子(销售或中转人口的隐蔽地方)或是村口进行拍卖,让那些单身汉们以竞价的方式来确定这些女人的所有权。

      而对于拐来的婴孩,人贩子有的会因为无法脱手,而索性直接把他们扔进粪池或枯井里溺死,有的则因为怕孩子吵闹,而给他们喂安眠药,往嘴里塞毛巾,最后将孩子活活憋死。

      至于在人口贩卖过程中的发生的虐待和强奸,就真的是罄竹难书,根本就罗列不过来。

      我在这里只举一个《中国当代社会问题透视》里所提到的例子:

      有警察曾拿着一个人贩子的照片,请被他拐卖的妇女进行辨认,结果这名妇女仅仅看到照片,就吓得双手抱头,浑身颤抖,站都站不住了。

      更加可怕的是,即便面对当时警方的严打,人贩子们也依旧气焰嚣张。

      1998年的9月,广西天峨县的一名警察,被人贩子用铁水管猛击头部,重伤身亡。

      而在90年代中期,安徽有个茅庵赵村,全村600人,不仅有80%的人参与拐卖妇女,而很多人还持有土枪跟双管猎枪。

      他们宣称,只要你们警察敢来抓,我们就敢拿枪跟你们拼命。

      而这样一波猖狂的犯罪,在那些年间所留下的,便是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据:

      ① 1984年到1987年3月,3年来,湖南耒阳市有899名妇女祓拐;
      ② 1986年到1987年4月,1年来,湖北省期阳地区有550名妇女被拐卖;
      ③ 1987年下半年到1989年底,仅仅2年半,四川全省破据妇女、儿童达19445名;
      ④ 1991年11月1日到12月10日,仅仅不到2个月,云南全省被拐知女、儿童达1635名。
      ⑤ ……


      所以,为什么80、90年代的人贩子,会如此无法无天呢?

      2. 蒙昧,颠倒,魔幻现实

      这很可能是因为,在80、90年代,许多人,都觉得“买媳妇和买儿子”实在是一件正常到不能再正常的事儿了。

      你根本无法想象,在那个时代,人口买卖的市场有多么“火爆”。

      1986年,山东莘县买媳妇的总花销是103万元。与之类似,塞北农村有个10万人口的县,仅1982年就买进了700个外地女人,农民们一共花了300多万元。

      要知道,在1986年,一家经营非常成功的服装店,其年利润也不过1万元。

      难怪有个人贩子曾说过:“干商品经济,最好的买卖就是买卖女人。”

      所以,在当时的许多村县,男人要结婚了就去买女人,夫妻没有后代就去买小孩。

      而更离谱的是,有些家庭即便儿女双全,也会抱着凑热闹的心态再买一两个孩子。在福建当时一些富庶的村落,买小孩甚至就跟买冰箱和电视机一样,成了一种攀比用的财物。

      当地的一位村干部直接说:“像那种三五岁的小孩,你哪怕拉来一车皮也不够卖。”

      并且,“卖方市场”的思维,也出奇地契合了“买方市场”。

      在《丧尽天良的交易——拐卖妇女儿童案实录》这本书里,爹卖闺女,哥卖妹妹,嫂子卖小姑,外甥卖舅妈的事例比比皆是。

      而这些人把自己的亲眷卖到远方,很多人只是想用赚来的钱买猪、买牛和盖房。

      所以在这样的氛围下,一些在我们认知里最基本的对与错便开始颠倒。

      在那个年代的一些村县里,最受尊敬和欢迎的存在竟然是人贩子。

      人们亲切地称这群犯罪分子为“长线红娘”,说他们为了全村的嫁娶生育忙里忙外,操心费力。

      四川有个叫吴玉栓的拐子,自1984年开始,给某个闭塞的小山村拐来了11个女人,其中包括他21岁的侄女。

      而这个小村为了感谢他,给他做了一条用来保平安的红腰带,上面用彩线绣着7个大字:

      “吴玉栓长命百岁”

      同样,当有警察来这样的村县打拐救人时,他们反而成了所有当地居民的敌人。

      警察的汽车一出现在村口,村民们就会自发地给人贩子和买了妇女小孩的家庭通风报信,协助他们逃跑。

      而如果警方要把被拐来的女幼带走,几百个村民们则会一拥而上,起哄,围攻,叫骂,躺在车底下不走,有的甚至开始砸车,殴打解救人员。

      80年代中后期,仅在山东郓城这一个县,就发生了88起极其严重的村民妨碍打拐事件,致使打拐一度变成了一项“地下工作”,救援者必须趁着夜色,偷偷地把被拐来的妇女和儿童救走。

      而一旦村民们发现他们的“财产”消失不见,就会一起跑到招待所请愿,要求把属于他们的东西还回来。

      所以,在那个失控的年代,与拐卖有关的魔幻事件层出不穷:

      有人为了买媳妇而借高利贷,最终倾家荡产。

      有人发现买回来的媳妇是男扮女装,因而大病一场。

      有人因为自己花4000块钱买的媳妇跑了,而跑到警察局报案。

      有人则在拐卖他人的过程中,发现“被拐的竟是我自己”......

      而在这些魔幻背后,则是一个个悲剧。

      一个个有关虐待与摧残的,寻找与崩溃的;有关千千万万女性与儿童的,人间悲剧。

      以上的这一切,便是针对80、90年代种种拐卖案件的一次速写。

      虽然那个混沌而又疯狂的年代,早已离我们而去,互联网与法治的进步和发展,也让越来越多的人口贩卖者,接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但我还是觉得,在2022年的今天,这些陈年旧案值得再被拿出来晒一晒。

      因为早在1978年,小平同志就曾针对人口贩卖问题说过:

      “大张旗鼓地给人贩子以打击,很有必要。”

      这句话,我相信它永远适用。

      不论在什么地方,也不论在什么时代。

      参考资料

      ① 《丧尽天良的交易一拐卖妇女儿富案实录》
      ② 《中国当代社会问题透视》
      ③ 《99中国警方“打拐”风云录》
      ④ 《人口黑市纪实》
      ⑤ 《古老的罪恶全国妇女大拐卖纪实》
      ⑥ 《世纪末的中国:关于社会、人生与法制的非正式报告 第4部 问题透视》
      ⑦ 《四川拐卖人口犯罪活动的特点》
      ⑧ 《第五次高峰——当代中国的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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